我院荣获2013年度包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

发布日期:2014-07-25 浏览次数:1839 文章作者:党办 沈永健 字体【

根据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《关于2013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奖罚决定》(包河发〔201414 号),我院荣获了2013年度包河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。

  2013年,我院党委狠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,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,完善计生档案,及时、全面掌握职工的婚育情况。同时,积极配合辖区计生部门开展工作,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,被包河区委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。

    在今后工作中,我院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,认真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真抓实干,创新实践,为全院发展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。

根据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《关于2013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奖罚决定》(包河发〔201414 号),我院荣获了2013年度包河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。

  2013年,我院党委狠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,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,完善计生档案,及时、全面掌握职工的婚育情况。同时,积极配合辖区计生部门开展工作,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,被包河区委区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。

    在今后工作中,我院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,认真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真抓实干,创新实践,为全院发展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。